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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县居湖南省东部偏北、湘江下游东岸。东邻浏阳市,南接长沙市雨花区,西毗长沙市芙蓉区、开福区、望城区,北靠岳阳市平江县、汨罗市。地处东经112°58′23″—113°30′09″,北纬28°02′04″—28°39′51″之间。2018年,全县总面积1756平方公里;常住人口108.9万人;其中,土家族、苗族、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10755人。财政总收入356.4亿元,地区生产总值1509.3亿元。森林绿化率49.81%,国家级生态乡镇7个,省级生态乡镇(街道)11个。
地势由北、东、南三面逐渐向中西部倾斜。录入水利普查名录河流111条,总长847.68千米,主要河流有捞刀河、浏阳河以及捞刀河支流——金井河等。处东亚季风区,属亚热带湿润气候;年均气温18.3℃,年均降水量1307.6毫米。“罗代黑猪”“北山梅”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,“金井”“湘丰”茶叶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域内有4000余年前的黄兴镇鹿芝岭遗址,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遗址12处;有国家aaa级旅游景区6个——黄兴故居纪念馆、锦绣江南生态农庄、浔龙河生态艺术小镇、湘丰茶博园、影珠山、天华山,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个——杨开慧纪念馆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——黄兴故居和徐特立故居。
长沙县自古即为南楚重镇、秦汉名邑。秦始皇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,析黔中郡南部部分地区置长沙郡,湘县为郡治。西汉高祖五年(公元前202年),改湘县为临湘县,为长沙国国都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,改临湘县为长沙县,是为长沙县名之始。其后县名多有更改,区划建置屡经析合。1933年8月,析长沙县城区及东屯渡等城郊之地,置长沙市,为省直辖市和省会。1939年12月,长沙市并入长沙县。1942年2月,复置长沙市。1951年,划出县境湘江以西及以东部分地区置望城县。1959年,望城县长沙市郊区并入长沙县,长沙县改隶长沙市。1962年,恢复长沙市郊区。1977年,复置望城县。至2018年,行政区划无变化。
清初,沿袭明代区划,长沙县辖15里3厢。道光二十四年(1844年),改并为10都、4坊、1厢,坊厢下设都、甲。民国3年(1914年),废都甲,全县辖7个乡、11个镇。民国27年(1938年),辖34乡1镇。1949年8月,全县分为 6 个行政管理区,原乡、保、甲未变。1950年3月,废保甲,全县辖15个区、181个乡、1个镇。1958年,全县辖15 个人民公社及榔梨镇。1977年,全县辖41个公社、1个镇。1984 年5月,全县辖41个乡、1个镇。1996年7月,捞刀河镇划入开福区,全县辖13个镇7个乡。2009年,跳马乡、开慧乡分别改为跳马镇、开慧镇;撤销星沙镇,析分为星沙、湘龙、泉塘3个街道。2012年,将黄花镇茶塘村、长龙村、湘峰村三个整村和华湘村在长(沙)永(安)高速以北区域析置长龙街道;榔梨镇改榔梨街道。2013年12月,撤销暮云镇,设暮云街道、南托街道。2015年11月,金井镇、双江镇合设金井镇,开慧镇、白沙镇合设开慧镇,黄兴镇、干杉镇合设黄兴镇。2015年1月,暮云街道、南托街道划入长沙市天心区,跳马镇划入长沙市雨花区。2018年年底,全县辖5个街道(星沙街道、泉塘街道、湘龙街道、榔梨街道、长龙街道)和13个镇(开慧镇、金井镇、黄兴镇、江背镇、黄花镇、春华镇、路口镇、果园镇、高桥镇、福临镇、青山铺镇、安沙镇、北山镇)。